2020年9月,台州市椒江蓝波湾陶瓷商行未经同意犯科占用葭沚街道马庄村村团体土地修钢布局栈房,涉嫌违法面积3211.58㎡,土地性子为耕地。2021年4月27日,椒江区天然资源部分通过巡视途径挖掘该违法行径,2021年4月28日对其立案侦察,2021年6月25日下达行政处分决策书,作出1.责令退还犯科占用的土地3211.58㎡;2.充公其正在犯科占用的3211.58㎡土地上新修的兴办物及其他方法;3.处分款64231元的行政处分决策。2021年7月8日,台州市椒江蓝波湾陶瓷商行主动缴纳罚款,2021年7月12日,充公的犯科财物已移交给台州市椒江区黎民当局葭沚街道供职处。
2019年11月25日,程某方、林某、胡某等人,未经同意私自正在院桥镇中岙里村造田造地项目区块倾倒兴办淤泥,占用土地5122平方米,该地块地类为耕地。
黄岩区天然资源和计议分局于2021 年9月24日依法立案侦察,于2021年12月2日作出台天然资规监黄罚【2021】87号《天然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分决策书》的行罚,决策责令违法行径人自收到本行政处分决策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光复犯科捣乱的5122平方米土地的耕种条目;并对捣乱5122平方米耕地的违法行径,处以360588元的行政处分。目前该地块已复耕,罚款正正在施行中。
2020年11月林木,浙江省中天智汇安置工程有限公司为赶工程进度,未经林业主管部分审批砍伐林木和占用用林地,属于毁坏林木和私自变更林地用处的行径。经审定,毁坏林木面积1179平方米(合1.768亩),树木巨细共计80棵,立木蓄积为7.9立方米,犯科占用林地面积为26平方米,地类为乔木林地,林种划分是防护林。
2021年2月3日,我分局对浙江省中天智汇安置工程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分决策书(台天然资规监途(2021)第6号),一是责令正在2021年8月1日前光复林地原状,2021年12月31日前补种160棵树木。二是对付私自变更林地用处26平方米林地的行径,处以每平方米19元的罚款,计黎民币494元。毁坏的1.768亩林木(80棵)价钱4678元,处以4倍罚款,计黎民币18720元。合计罚款黎民币19214元。截至目前,罚款已缴纳到位,林地曾经光复兴状,当事人曾经补种树木。
临海市绿涌果蔬专业协作社于2010年8月6日经临海市黎民当局同意运用高才村团体土地造造协作社配套方法(运用刻期:2010年8月6日至2015年6月10日止),并缔结方法农用地复耕答允书。2015年6月10日到期后,临海市绿涌果蔬专业协作社未按答允书实践复耕责任,也未续办手续。临海市绿涌果蔬专业协作社的行径系未经同意、犯科占用临海市桃渚镇高才村团体土地11922.48平方米,兴办占地面积6332.39平方米,兴办面积7304.39平方米。经实地踏勘,该地块土地行使近况地类23.68平方米为场所,11791.57平方米为水田、26.77平方米为水沟、80.46平方米为屯子道途。经比较临海市桃渚镇土地行使总体计议部分图,该地块计议用处为局限造造区(个中:根本农田5.53平方米),不契合土地行使总体计议。
对付以上行径林木,临海市天然资源和计议局已于2021年8月12日作出行政处分决策书(临天然资规罚〔2021〕221号),处分决策如下:1、责令将犯科占用的土地11922.48平方米退还给临海市桃渚镇高才村团体;2、限正在接到本决策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正在犯科占用的11922.48平方米土地上的新修的兴办物和其他方法(兴办占地面积6332.39平方米,兴办面积7304.39平方米),管理并光复土地原耕种条目;3.对占用5.53平方米的根本农田处耕地开垦费(每平方米56.00元)1.5倍即每平方米84.00元的罚款;对占用的11786.04平方米的水田处每平方米29.00元的罚款;对占用的23.68平方米场所处每平方米19.00元的罚款;对占用的107.23平方米水沟和屯子道途土地处每平方米9.00元的罚款,共计黎民币343674.67元。
2021年3月4日至5日,浙江省温岭市坞根镇红山村村民程某林未经同意私自正在温岭市坞根镇红山村大地山片流水岩头地方犯科开挖宕渣72.7立方米,计123.59吨,经评估矿产物价钱为黎民币3213元,无违法所得。温岭市天然资源和计议局于2021年3月17日依法立案侦察,并于2021年5月6日作出温天然资规罚〔2021〕第7号《天然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分决策书》,责令其当即遏止开采行径,作出补偿失掉黎民币3213元的行政处分。目前,该案件补偿款已缴纳。
一、2020年7月,许某某未经依法同意,正在玉环市清港镇礁西村西岙平原前山土地上修造养猪房。查实已犯科占用土地面积372.39㎡,个中兴办占地面积302.05㎡,兴办面积302.05㎡。近况:水泥砖铁硼布局养猪房。玉环市天然资源和计议局已于2021年6月21日依法作出行政处分:1、退还犯科占用的372.39㎡的土地;2、限十五日内拆除正在犯科占用土地上新修的养猪房302.05㎡和其他方法(水泥硬化地面70.32㎡)并光复土地原状(372.39㎡);3、对犯科占用的372.39㎡土地处以15元/㎡罚款,计黎民币5585.85元。
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时期台州龙穿峡旅游拓荒有限公司未经用地审批,私自占用白鹤镇飞泉村叉富坑地方团体土地修造衡宇被挖掘,经查台州龙穿峡旅游拓荒有限公司所占用的267.11平方米土地,个中未行使地19.98平方米, 247.13平方米有林地,(丛林种别为商品林112.55平方米和公益林7.99平方米),不契合土地行使总体计议。四至:东邻售票处屋、南邻林地、西邻泊车场、北邻泊车场。
天台县天然资源和计议局于2021年7月13日予以立案查处,于11月25日作出了行政处分决策书,对台州龙穿峡旅游拓荒有限公司犯科占用土地行径依法作泉源分,责令其退还犯科占用的267.11平方米土地,自行拆除其犯科占用267.11平方米土地上修造棚屋及其他配套方法(兴办面积为267.11平方米),并光复247.13平方米林地植被和林业临蓐条目;处分金计黎民币5342.2元。当事单元接纳处分并已缴纳罚款。
仙居县步途乡响岩村村委会正在新屯子改造流程中,未经同意,私自计划20户嫁出女屋基43.5间,衡宇占地面积2001平方米,收取屋基款562万。其行径违反了《中华黎民共和领土地经管法》第二条第三款之原则,属犯科交易土地行径。因交易金额进步50万元整,到达犯科圭臬,仙居县天然资源和计议局实时将檀案移交仙居县公安局进一步侦察,仙居县公安局以为该案件不宜作犯科论处,退回仙居县天然资源和计议局。仙居县天然资源和计议局当即跟举行政处分,并于2021年6月16日作出行政处分决策书(仙自资规监罚字〔2021〕第046号):充公步途乡响岩村违法所得562万元并处违法所得40%罚款224.8万元,两者共计786.8万元。目前,该案件正正在依照法令步伐实践中。台州市天然资源和计议体系2021年违法案件曝光规范案例林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