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状书(曾某某滥伐林木一案)(公然版)_12309中国审查网

发布时间:2023-10-27 14:55:3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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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本院移送告状。本院受理后,于法定刻期内已见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统统案件质料。

  2022年1月至2022年7月岁月,被告人曾某某正在未收拾闭团结法手续的处境下,多次专擅到南靖县南坑镇其自己及曾某甲总共的新罗村“十四公里”林地、“门口坑”林地和“黑底”林地内砍伐杂木。并驾驶其妻子名下的闽E*****面包车将木料运至漳州市天宝镇墨溪村卖给黄某某,赢利39015元。经福修拓普执法占定所占定,被告人曾某某正在南靖县南坑镇新罗村“十四公里”林地、“门口坑”林地和“黑底”林地内无证砍伐的林木料积为43.8126立方米,立木蓄积量为52.5962立方米,经济价钱为17525.04元。

  1.书证:立案定夺书、受案挂号表、到案源委、被掳定夺书、被掳照片、被掳物品清单、乡下土地承包筹备权证、曾某某微信支拨贸易明细等;2.证人证言:证人黄某某、曾某甲等人的证言;3.被告人供述和辩白:被告人曾某某的供述和辩白;4.执法占定看法书:闽拓鉴字[2022]3155号;5.勘验、检验笔录:南靖县公安局现场勘验、提取笔录、现场示妄图、现场照片。

  本院以为,被告人曾某某正在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分及公法章程的其他主管部分答应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要求下纵情采伐林木,数目较大,其手脚已获咎了《中华群多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之章程,非法到底了解,证据确实、弥漫,依法应该以滥伐林木罪追溯其刑事义务。凭据《中华群多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章程,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三百四十五条盗伐丛林或者其他林木,数目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造林木,并处或者单刑罚金;数目雄伟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刑罚金;数目希奇雄伟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刑罚金。

  违反丛林法的章程,滥伐丛林或者其他林木,数目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造,并处或者单刑罚金;数目雄伟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刑罚金。

  造孽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主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造,并处或者单刑罚金;情节希奇主要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刑罚金。

  第一百七十六条群多审查院以为非法嫌疑人的非法到底曾经查清,证据确实、弥漫,依法应该追溯刑事义务的,应该作出告状定夺,遵从审讯管辖的章程,向群多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檀案质料、证据移送群多法院。

  非法嫌疑人认罪认罚的,群多审查院应该就主刑、附加刑、是否实用缓刑等提出量刑提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质料。

  最高群多审查院 (100726)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查号台) 010-12309(审查供职热线)告状书(曾某某滥伐林木一案)(公然版)_12309中国审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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