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状书(张银虎杨科等人滥伐林木案)_12309中国查看网

发布时间:2023-12-01 12:51:1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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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G电子官方网站,男,1974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6528291974********,汉族,幼学文明水平林木,户籍所正在地及住址新疆博湖县**乡**村**组**号,因涉嫌滥伐林木罪,于2022年7月22日、2023年5月9日划分被焉耆垦区公安局、本院取保候审。

  被告人马福龙,男,1969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6528291969****,回族,幼学文明水平,户籍所正在地及住址住新疆博湖县**乡**村**组**号,因涉嫌滥伐林木罪,于2022年7月22日、2023年5月9日划分被焉耆垦区公安局、本院取保候审。

  被告人杨科,男,1983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6528261983********,汉族,初中文明水平,户籍所正在地新疆焉耆县**镇**团**道**号**幼区**栋**单位**室,住第二师焉耆垦区**镇**团**连**平房,因涉嫌滥伐林木罪,于2022年8月2日、2023年5月9日划分被焉耆垦区公安局、本院取保候审。

  本案由焉耆垦区公安局观察终结,以被告人张银虎、马福龙、杨科涉嫌滥伐林木罪,于2023年5月8日向本院移送告状。本院受理后,于越日已示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能够导致的国法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私见,审查了总计案件原料。被告人答应本案实用速裁序次审理

  2012年,被告人杨科的父亲正在**团**连**河堤处种植了1200余棵杨树。2022年4月,因该树木被疫病影响枯死且将他人羊只砸死,被告人杨科以1000元的代价将此树木出售给博湖县住户张银虎。张银虎购置此树后,与被告人马福龙商议二人配合协同斩柴,且沿途到杨科处讯问是否经管采伐证,杨科称伐死树不消办采伐证,团里曾经答应其将树伐掉。2022年7月1日,被告人张银虎、马福龙正在未经管任何采伐手续的境况下,领导斩柴匠具进入**团**连南**河堤举行伐树,并将砍伐的树木出售给博湖县**木柴加工场的老板熊某某(另案执掌),熊某某雇佣拖沓机和铲车将木柴运走。2022年7月5日,张银虎、马福龙产生争论后,马福龙分开斩柴现场,张银虎雇佣阿某某无间伐树。熊某某通过微信付出给张银虎8000元。经判断,涉案林木总计为白杨树,总蓄积量为84.473立方米,总价格为20273.52元,第一现场立木蓄积为76.7289立方米,价格为18414.504元,第二现场立木蓄积为7.7459立方米,价格为1859.016元。

  1.物证电锯2把;2.书证户籍说明、归案境况分析、说明、微信营业明细等;3.证人柴某某、张某某、熊某某等人的证言;4.被告人张银虎、马福龙林木、杨科的供述和分辩;5.判断私见;6.现场勘验搜检笔录、现场照片等。

  上述证据搜聚序次合法,实质客观切实,足以认定指控实情。被告人张银虎、马福龙林木、杨科对指控的非法实情和证据没有反驳,并自发认罪认罚。

  本院以为,被告人张银虎、马福龙、杨科主观上明知位于**团**连**斗的林木未经管采伐许可证或其他手续,而将该林木砍伐,数目雄伟,其行动获罪了《中华百姓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非法实情理会,证据确实、充溢,应该以滥伐林木罪查办其刑事负担。被告人张银虎、马福龙、杨科系单纯配合非法,不划分主从。三人经公安组织电话传唤到案,如实供述非法实情,系自首,遵循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轨则,可能减轻惩罚;被告人张银虎、马福龙、杨科认罪认罚,可能从宽执掌。马福龙未列入局部采伐,可酌情从轻惩罚。综上,遵循《中华百姓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最高百姓法院《闭于审理败坏丛林资源刑事案件实在使用国法若干题方针注脚》第六条、《中华百姓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轨则,倡导判处被告人张银虎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惩罚金百姓币5000元,倡导判处被告人马福龙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并惩罚金百姓币4000元,倡导判处被告人杨科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惩罚金百姓币5000元。遵循《中华百姓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轨则,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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